3.2012 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2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 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 10 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 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答案】D
【高顿解析】(1)选项 A: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2)选项 B:代位权的行使不需要债务人同意;(3)选项 C: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P238、P239)
【知识点】代位权
4.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管辖协议时,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航空器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专利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因票据纠纷引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B
【高顿解析】选项 B: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P23)
【知识点】诉讼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