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几门?注册税务师改革后有什么变化?注册税务师早就在很多年前就更名了(更名后直接称“税务师”),具体改革可能很多人还没了解过吧?
今天,琉璃学姐为大家带来了税务师(原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介绍,还对注税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注册税务师是考五门的,改革之后的的税务师考试也是考五门,大家需要注意的是考试科目数量没变,但是有两个科目名称变了:《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变成《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具体五门科目为每门《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税服务实务》,考试都是采取网上机考的形式。
【附上】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有关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要求,为加强税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素质,在总结原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18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1999〕104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1月2目
注册税务师改革后有什么变化?
对比《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学姐发现注册税务师在以下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
1、名称改变
考试名称由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CTA)变成税务师职业资格(TA);
2、条件放宽
报名条件中关于报考专业、学历及工作年限有所放宽:
(1)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免试条件
(一)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二)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3、考试周期变化
3年变成5年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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