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备受人们关注的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启动。有不少人员对于自己是否符合个税年度汇算条件还不是很了解:个税年度汇算是每个人都需要做吗?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那个税年度汇算具体该怎么操作?
今天,琉璃学姐就为大家整理出了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办理对象条件设定,以及具体办理方法,个税和我们息息相关,想要报考税务师的考生更应该多多关注了,赶紧来看看吧!
个税年度汇算是每个人都需要做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相关规定,并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具体办理条件如下: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2020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2020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款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哪些人不需要办年度汇算?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据此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公告》第二条根据94号财税公告规定,列明了无需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类型:
第一类是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汇算义务。
包括:《公告》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汇算的情形内。
第二类是《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
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了。
2020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及流程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纳税人可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大家可通过自己办、单位代办和请人办三种方式办理汇算清缴。其中单位办理流程明确,个人可咨询单位与单位确认办理。
个人办理的,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流程与2019年度相同:
第一步:在各大应用市场搜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打开App点击“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
第三步:“查看”已填报信息或“去填报”相关项目;
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特别提示】
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满足条件的一定要及时并认真完成相关填报工作!另外,2020年税务师报考人数达64万人,比上年增长15.36%。报考人数增多,意味着行业引起了更多人的注意。取得税务师证书,作为初入职场、跨界工作的敲门砖是非常不错的选择。学姐也要提醒各位好好抓住一年一度的考试报名机会,报名大概会在4、5月份开始!
以上就是【个税年度汇算是每个人都需要做吗?具体怎么操作?】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学习更多税务师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网税务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