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税务师(原注册税务师)也是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中税协每年年初向全国下发年度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对培训主要内容、学习要求等做出具体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拒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将会被计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那么,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由谁负责?该怎么参加?有什么特殊要求?你都弄清楚了吗?还没有的话,就赶紧跟着琉璃学姐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相关规定,地方协会负责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地方协会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委托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各事务所应设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对中税协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和研讨班,地方协会和事务所应当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并组织回授工作,以扩大培训效果。
地方协会为每位执业注册税务师建立脱产培训档案,并由中税协在会员证内设置“继续教育情况登记”栏目。脱产培训记录由中税协或地方协会盖章方为有效。非脱产培训由其所在事务所记录在本人的培训档案内,年终时,由事务所出具培训证明报所在地方协会。
注册税务师在进行年检时,应出示会员证,提供继续教育记录。注册税务师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地方协会向该会员下发警告通知,并记录在案,要求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
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怎么参加?
税务师可以自愿选择以下形式参加继续教育: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
(三)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四)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五)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根据《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五条规定适用于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人员包括:
(一)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中税协及地方税协
(三)其他所属机构涉税服务人员
简单来说,以下两种人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1、持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其他涉税服务人员
此外,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继续教育记录不实,且不符合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每年完成中税协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时须不少于32学时,不在事务所从业的税务师及其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须不少于1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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