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师知识处理固定资产账务

  问:个人购买车辆,发票开具公司的,登记证上也是公司的,按揭协议是跟个人签订,按揭款首付个人给,然后公司每个月给按揭费和资金。这个该如何做账务处理?税上如何处理?摆脱老师解答一下。
  答:因为车辆登记证上是公司名称,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我们有理由认为车辆的所有权是属于公司。因此,个人付的首付款建议视为个人代公司支付,即公司向个人借款,后期公司支付的按揭款和租金,其中租金可视为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且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应注意的是,借款利率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超过部分所得税前不得抵扣。
  账务处理:
  (1)支付首付款: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
  (2)每月按揭:
  借:其他应付款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相关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其他企业2:1的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拓展阅读:2019年管理会计师(初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报名条件: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校生);
  (二)中专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类、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工程类等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获得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工程类等经济类、管理类上岗证的人员;
  (满足以上任意一项条件即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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