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 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认证项目

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总秘〔2020〕2号


 

各地方总会计师协会、各分会、代表处,项目试点授权机构: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总协”)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财会〔2010〕19号)及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4〕27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发挥中总协在推动管理会计应用推广方面的作用,自2015年11月试点开展以来先后推出了管理会计师初、中级专业能力培训、认证工作,为广大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专业能力培训,并得到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普遍认可。

为不断深化管理会计创新发展,满足社会主义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对高端管理会计人才的需求,中总协结合2019年推出的《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中的总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相关能力标准,拟从2020年起开始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认证试点工作,形成中总协管理会计师专业能力认证项目初、中、高三个级别完整系列,培养一批符合中国国情的国际化高端管理会计人才,以适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会计国际化要求。

为确保项目稳妥进行,试点工作将由点到面逐步开展。管理会计师(高级)专业能力认证试点工作由中总协培训认证项目领导小组领导,项目体系建设由管理会计师项目专家委员会及中总协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由中总协考试办公室和资格认证部负责,具体实施方案见中总协后续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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