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2018年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办理需知: 为加强证书管理,确保证书发放安全,请考试合格尚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于本通知规定日期内集中领取。未按时领取的证书,考试中心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按时领取的证书,将证书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回销毁。(鲁人考函【2017】49号)二、个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领取,(若代领,请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需携带单位介绍信。
三、证书领取时间:2019年4月8日—2018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领取地址:各县市区考生请至当地考试中心办理,市直考生可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