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规定的国家分数线的成绩合格人员。
2:无单位-县区人事部门审核、汇总、有单位-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汇总。
3:各单位、县区证书办理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县区责任部门开具的“证书领取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注明所领证书类别、数量。
(2).领取资格证书汇总表,汇总表上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4:单位、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将审核后的领证人员信息汇总表提交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5:市考试中心审核盖章后,统一到省考试中心办理资格证书。
6:省考试中心根据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系列、级别的资格证书。
7:市考试中心将领取的资格证书根据类别、级别进行整理、分类、核准后下发各县区、单位。由各县区、单位的人事职改部门将证书发放给个人。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合格证发放时间及流程请参考各考区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经济师合格证领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