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结束1日内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交费成功后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处理。
报名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宁价费发〔2004〕65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发〔2005〕122号文件,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50元,实行网上交费。
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kzp.mof.gov.cn/
报名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